Saturday, April 25, 2009

教宗為保祿年頒賜全大赦‏

发表日期:2008年6月6日

教宗本篤十六世在慶祝聖保祿宗徒誕辰兩千年的保祿年機會中頒賜全大赦。聖座聖赦院五月十日公布了這道法令,規定全大赦有效的時間從今年六月廿八日聖伯多祿和聖保祿占禮的第一晚禱開始直到二○○九年六月廿九日。

全大赦可以為自己或亡者求得,到羅馬的聖保祿大殿朝聖。求得大赦例行的必要條件是:懷著真心懺悔的心辦告解、領聖體和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立定遠離一切罪惡和輕微的過錯。
聖赦院的法令還規定信友們「除了到祭台前虔誠地祈禱外,還應辦告解,虔誠地誦念天主經和信經,熱心呼求童貞聖母瑪利亞和聖保祿。」文件中繼續說,把這一敬禮常同對聖伯多祿宗徒的紀念密切相聯。

各地方教會的信友如果遵守例行條件也可獲全大赦,即「熱心參加宗教儀式或在保祿年揭幕和閉幕的隆重日子在所有聖堂熱心參加敬禮外邦人的宗徒的公開活動,或由地方主教指定的其它日期在獻給聖保祿的聖堂和主教指定的促進基督信徒合一的場所」參加上述敬禮活動。
「因疾病或其它正當理由和重要緣故受到阻礙」的信友也可以獲得全大赦,他們必須承諾一旦條件允許便履行所規定的條件,在精神上參加敬禮聖保祿的一項喜年慶典,將他們為基督信徒的合一所獻的祈禱和痛苦獻給天主。

聖赦院的法令最後邀請司鐸們慷慨接納信友們提出的聽告解的要求。按照︿天主教教理﹀的解釋,「大赦是在罪過已蒙赦免後,因罪過而受的暫罰,也在天主前獲得赦免。」事實上,「所有罪過,即使是小罪,都促使人對受造物形成不健康的依戀,都必須予以淨化。」暫罰仍然存留著,有待使罪過得到煉淨,煉淨的方式有祈禱的生活、悔改的行動和出自熱心愛德,或經由煉獄。大赦是用教會的寶藏來去除暫罰。教會是救恩的分施者,借著自己的權力,分施並應用基督及諸聖的補贖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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